一、简要概况
病案科成立于2015年3月,设主任1名,病案室工作人员9名,其中编码人员5名。 医院病案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病案科。
二、科室人员
科主任:王静(副主任医师、编码员资质)。
科室人员:刘志英、李翠玲、熊琳、袁岚君、朱文胜、罗文英、王莹、赵利、曹婷婷
三、病案科工作制度
1.医院病案科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、整理、编码、质控、服务和保管工作。
2.病案管理人员应每天到各临床科室收集病历,及时编码、质控、整理、装订、入库。
3.在质控过程中发现的各种缺陷和各种病案质量检查中发现的缺陷,由病案科人员及时通知各相应科室责任人,相应科室责任人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到病案科修改缺陷。
4.严格执行和遵守病案借阅制度和保密制度。未经工作人员同意,任何人不得进入病案库房。
5.病案库房做到病案存放有序,整洁美观。加强安全消防管理,严禁烟火。病案库房做防火,防水与防潮,防尘、防虫、防光、防盗等,做好温湿度检测,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及消防设施检查。
6.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30年。
四、病案委员会工作职责
1.制定、审核、修订适于医院病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奖惩规定。
2.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、检查和指导,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3.拟定、审核临床各科室、专业病历表格的内容和形式。
4.提出有关改革病案管理工作的建议。
5.组织病案质量检查,评议病案书写质量和病案管理质量。
6.负责有关病案管理工作方面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。
7.处理病案工作中的各种争议,包括治疗结果级别的确定,诊断符合程度级别的确定,病案记录质量级别的确定,以及在病案管理工作中与医务人员或科室之间发生的其他各种争议。